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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08 生效日期: 2001-05-08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农工函字[2001]58号

各地、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省(部)属医疗单位:


  鉴于脑蛋白水解物(注射剂)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调剂进入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政策规定,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品种均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因此,辽宁省抚顺汇龙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脑蛋白水解物(汇龙元活苏)注射液(水针)仍应按我局鄂价药(外)登字(2000)1084号《湖北省外埠药品价格申请登记表》下达的价格执行,即5ml每支零售价33.10元,10ml每支零售价48.60元,鄂价药备字(2001)30号《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价格备案表》登记的上述两种规格的药品价格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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