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襄政办发[200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局《关于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推动社阿区就业工作的实施
我市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社区就业工作重点城市之一。为充分发挥重点联系城市的作用,拓宽就业空间,下岗职工再就业,加快我市社区就业工作的发展步伐。根据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9部委《关于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劳社部发[200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最大限度地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动我市社区就业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社区就业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我市社区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03年底,通过试点,使我市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开,做到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功能不断扩展;就业岗位得到深度开发,成为再就业的主渠道,从业人数达到全市就业人数的30%以上。
任务是:
(一)建立四级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网络。襄樊市政府成立社区业服务与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的结合点,大力开展社区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使用,实现与劳动力市场的信息联网,做到资源共享,及时传递,采取在劳动力市场设立社区就业专门服务窗口的办法,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瞄准社区就业实际需要,加强社区就业培训,以提高社区从业人员素质和社区再就业率。今后,社区就业服务从业人员应经劳动保障部门岗前培训后再上岗就业。
(五)大力开展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根据社区就业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大力开展社区就业者档案、社会保险、有关证明等劳动保障事务的代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社区就业服务,是促进再就业工程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地劳动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抓好这项工作,市场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成霖为组长,市长助理、市政政局局长马新南、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升云、市劳动局局长李耀明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劳动局副局长李荣新为办公室主任,市劳动就业局局长苏家祥为副主任,负责全市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为加强对全市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在市劳动就业局成立“襄樊市社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具体承办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也要从落实“三三代表”的高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要求成立相应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并主动把发展社区就业服务纳入本地、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加强检查考核,使社区就业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发展社区就业服务必须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具体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精心组织。根据我市实际,社区服务业从性质和服务对象上分,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类是社区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包括街道、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建设,社区治安、设施环境等公共管理以及小区绿化、清洁卫生等公益性服务;第二类是社区居民服务,包括各种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和家政服务,还包括有利于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社区文化、体育、保健、娱乐等;第三类是面向社区单位的服务。随着企业和事业单位文革的深入,原来-由单位办的后勤服务职能正在逐步分离出来,由依赖单位的自我服务变为依托社区的社会化服务。无论确立发展那种类型的社区服务,都要从本地、本单位以及下岗职工的具体情况出发,讲究实际,注重实效。做到发展一处社区服务,安置一批下岗职工,搞活一片社区经济,服务一方社区群众。
(三)多方筹资,促进社区发展。各地要建立以社区就业劳动组织自筹为主,财政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多层次、多途径的投资体制;动员和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城镇集体、民办、私营及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投入社区服务业。并把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就业与发展社区服务业结合起来,逐步实现社区就业由服务型、福利型向生产经营型、有偿服务型转变,以增强社区就业事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
(四)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发展合力。一是要继续贯彻执行1998年以来国家、省、市提出的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好工商登记、场地安排、资金信贷、税费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二是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各地劳动部门要主动与计划、经贸、财政、民政、城建、人行、国税、地税商、教育、物价、卫生、公安、妇联、工会、团委、工商联及各企业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合作、街道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大社区服务的宣传力度。发展社区服务业是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重要渠道。因此,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政策,宣传开展社区就业服务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先进典型的作法和经验,积极引导广大下岗职工更新择业观念,在社区就业服务中大显身手。通过舆论宣传和典型引导,使全社都来关心、支持社区就业工作,推动社区就业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统筹规划。2001年6月底前,在市政府的统筹协调下,由劳动保障、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推动全市社区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建设。2001年6月至12月,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任务,按照从上到下的要求,对各级区就业组织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
(三)扩大试点。各地在原有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同落实和开发2至3个社区就业基地,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巩固点成果,总结试点经验,推进全市社区就业工作的开展。
(四)全面发展。2001年12月,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的同时,县(市)区、街道、居委会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并具备应有的服务功能。同时,社区就业基地初具规模。年底召开全市区就业服务工作总结会。
(五)规范管理。从2002年开始,全市社区就业服务功能逐步完备,管理逐步规范,社区就业提供的岗位基本能满足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要求,形成社区就业向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并轨”的格局。
二○○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