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价[2002]服161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要求调整省立医院高干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卫[2002]函86号)收悉。鉴于省立医院新建高干病房的总体设施、设备条件等比原有病房有较大改善,经研究,制定该院新建高干楼高干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双人间80元/床·日,单人间150元/床·日,套间330元/床·日。其他床位费收费标准仍按闽价(1999)公字4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今后省有权部门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费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复函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