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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区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19 生效日期: 2005-07-19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05]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绿化水平,早日实现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区要成立国家园林城区创建机构,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和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 2005年我市要力争1-2个区率先申报国家园林城区;通过2-3年的努力,全市各区基本进入国家园林城区行列。?

  三、落实绿化用地是建设园林城区的基础。各区要依照全市整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积极搞好规划造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控潜补绿。公共绿地按规划落实,居住区绿地和单位绿地由居住区、单位解决,城中村公共绿地依照规划建设。要采取租地绿化办法拓宽绿化用地渠道。?

  四、各区在创建过程中要采取多种方式筹措绿化资金;特别要发挥政策优势、运用市场手段开辟筹资渠道,解决绿化资金不足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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