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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三峡证券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8 生效日期: 2001-10-01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字[2001]100号

湖北镇伟建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提高现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你们对三峡证券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一年多来的收费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三峡证券大厦1--5层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月。
  二、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内容按省物价局、建设厅《湖北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鄂价房地字[1997]224号)规定执行。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二00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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