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2001]299号
宜昌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发宜昌市大公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资质的请示》(宜价办[2001]195)悉。鉴于宜昌市价格事务所已实施脱钩改制,符合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的通知》(国清[2000]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计委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核,确认更名后的宜昌市大公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价格咨询服务、价格可行性方案论证等社会中介服务业务职能(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除外)。请你局督促宜昌市大公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