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5]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宏观调控工作的引导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市政府决定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是政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收集、分析、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实现对房地产业的动态监测和调控的信息系统。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主要依托房地产市场交易登记管理系统,通过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产权交易登记、存量房转让、房屋租赁管理、信用档案、信息发布,客观地分析房地产运行轨迹,正确评价和判断房地产市场形势与发展趋势,从而确保房地产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信息采集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基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提供相关信息。
市建设局:为我市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租赁、抵押、物业管理信息,并负责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全部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提供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开发规模、开工数量、竣工数量等数据信息。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联建房等房地产开发计划和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信息。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与房地产业相关的统计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提供房地产开发规费收取及市级财政总体收支状况等信息。
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城市住宅规划及审批的数据和图库等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供地、土地审批及土地资源管理等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城市人口等信息。
人民银行晋城中心支行:负责提供房地产金融等信息。
三、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例会制度,依据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提供的信息数据,对房地产运行态势进行评价和判断,提出宏观调控的措施和建议。并定期发布房地产信息,以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合理消费,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四、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工作的领导,成立晋城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工作领导组,负责房地产预警预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由市建设局具体负责预警预报系统的开发建设。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预警预报工作。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晋城市房地产预警预报工作领导组成人员名单
人 员 名 单
组 长:师建平 副市长
副组长:王英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文秀 市建设局局长
李 瑞 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李国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克平 市财政局局长
左重阳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有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保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保国 市物价局局长
吕惠兰 市工商局局长
林维民 市统计局局长
程民生 人民银行晋城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瑞兼任,副主任由段吉富、张凤鸣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