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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寒假、春节和“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2 生效日期: 2005-02-02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中等专业学校:
  2005年春节将至,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也将于3月初召开,为确保广大师生渡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寒假和新春佳节,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寒假、春节和“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教电[2005]3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具体落实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的单位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市教委机关值班室电话:23116619,23116620(传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二月二日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寒假、春节和“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电[2005]30号
  2004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保持了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目前学校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各类事故仍时有发生,不仅造成学校师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对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本着对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今年1月1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总结了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已经陆续开始放寒假,2005年春节将至,全国“两会”也将于3月召开,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喜庆的寒假和春节,为“两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将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本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需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骗和预防落冰落水,预防洪水、泥石流、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好中小学生不要随意玩火、玩电和登高弄险。
  三、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学校要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严密监管人员集中场所,在假期要切断关闭场所的用电设施电源,确保避免火灾。要加强对校园、师生员工宿舍、实验室、计算机室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活动,要对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周密安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力量,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或复查。要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校内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解决。要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周密布置。
  五、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学校的安全工作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寒假、春节和“两会”期间,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防范和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安排好寒假、春节和“两会”召开期间的值班工作。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各单位的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两会”期间学校24小时必须有校领导在校值班;必须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教育部
二○○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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