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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1 生效日期: 2005-03-21
发布部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沪劳保综发[2005]10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200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200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4398元,月平均工资为2033元,比上年增长10.1%。
  二、2004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1652元,月平均工资为1804元,比上年增长10.4%。
  凡按2004年全市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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