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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27 生效日期: 2005-06-27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5]76号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教育厅、人事厅、信息产业局、知识产权局,广西科学院,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工业园区(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高交会)将于2005年10月12日-17日在深圳市举行。本届高交会是集成果交易、产品展示、高层论坛、项目招商、合作交流与一体国际性盛会,通过展示、洽谈和交易的有机结合,为参加高交会的海内外客商提供寻求项目、技术、产品、市场、资金、人才的便捷通道,主要内容有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包括成果展示、交易洽谈)、高新技术专业产品展(包括信息技术与产品展、电子展、光电子及平板显示技术与产品展)、世界科技与经济论坛、super-SUPER专题活动以及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和“不落幕的交易会”等。
  为搭建我区与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交流与合作平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各有关部门、高校院所、工业园区(开发区)、企业代表为成员的第七届深圳高交会广西代表团参会参展。设立第七届深圳高交会广西筹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第七届深圳高交会期间,代表团团部和筹备办公室设在深圳市广西大厦(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300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七届深圳高交会我区参展参会主要活动内容
  (一)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
  在深圳高交会展馆设广西展区,展示我区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
  (二)项目招商推介洽谈。
  策划包装20个以上具有行业代表性及产业化前景的招商项目,通过现场推介,与境内外投资商进行交流洽谈。
  (三)与境外科技合作交流。
  结合我区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发展的需求,分别组织有关企业与香港、加拿大、奥地利、英国等境外代表团进行专题合作洽谈,巩固已有的合作关系,探讨新的合作领域,拓展新的合作伙伴。
  (四)合作项目签约。
  组织广西在第七届深圳高交会成交的项目集中进行签约。
  (五)项目采集。
  组织项目采集小组到高交会各有关场所采集符合我区需求的相关项目信息,建立“三引”数据库,为我区创新计划的实施提供更多的技术源、知识源。

  二、参展参会要求
  以实施西部大开发,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导,围绕第三轮创新计划的实施,以引智、引技、引资为目的,积极开展招商招研、经济技术合作洽谈,拓宽我区与国内外交往合作渠道,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希望各地级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参展参会工作,并就所需进行招商的项目、需求的技术等提前做好准备。

  三、其他事项
  (一)请参展参会的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于2005年8月20日前将带队领导、联络员名单、参展参会方案以及需纳入自治区政府代表团活动的计划内容和参展参会项目报高交会广西筹备办公室;9月10日前上报参会代表名单。
  (二)请广西日报社、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等派记者随团采访报道。
  (三)有关参展参会事宜,请与第七届深圳高交会广西筹备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联系。
  联 系 人:肖 岚
  联系电话:0771-5846942、2093860
  传  真:5846943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邮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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