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政办函[2002]49号
天门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天仙一级公路建成后高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天政文[2002]11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天(门)仙(桃)一级公路是我省规划建设的随州经京山、天门、仙桃、洪湖至赤壁高等级公路中的重要路段。该公路起自天门市侨乡经济开发区(原候口),止于仙桃汉江公路大桥北岸,全长40.7234公里。该项目总投资2.9835亿元,其中资本金1.0443亿元,申请国内银行贷款1.9392亿元,贷款本息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偿还。
天仙一级公路建设,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规定。请你市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秩序做好项目开工的准备工作。公路建成通车后,同意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届时,请你市向省政府申报设站收费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