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天仙一级公路建成后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0 生效日期: 2002-05-20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鄂政办函[2002]49号

天门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天仙一级公路建成后高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天政文[2002]11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天(门)仙(桃)一级公路是我省规划建设的随州经京山、天门、仙桃、洪湖至赤壁高等级公路中的重要路段。该公路起自天门市侨乡经济开发区(原候口),止于仙桃汉江公路大桥北岸,全长40.7234公里。该项目总投资2.9835亿元,其中资本金1.0443亿元,申请国内银行贷款1.9392亿元,贷款本息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偿还。
  天仙一级公路建设,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规定。请你市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秩序做好项目开工的准备工作。公路建成通车后,同意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届时,请你市向省政府申报设站收费的有关事宜。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