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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1 生效日期: 2005-08-2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5]183号

各有关单位:
  鉴于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投融资体系,规范我市财政投融资行为,以中国 —东盟博览会为契机,充分用活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筹措市政府投资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城市其它重点建设项目、城市工业技术改造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统称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国强  市长
  副组长:陈瑞贤  常务副市长
  陈  刚  副市长
  肖莺子  副市长
  邓其新  市政府秘书长
  黄伟京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林国开  市国资委主任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李克民  市经委主任
  唐本开  市建委主任
  阮兆丰  市国土局局长
  黄  毅  市招商局局长
  周志波   市房产局局长
  雷德贵  市交通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局局长
  周井光  市房改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南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筹资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黄伟京 (兼)
  副  主  任: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颜孔刚  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审定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审定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融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协调解决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中重大方面的关系;统一融资、调度和分配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草拟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总体思路,报领导小组审定。
  2、草拟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审定。
  3、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筹资计划,负责向有关部门、各项目业主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任务。
  4、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筹资计划,负责直接组织筹措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国内部分的建设资金。
  5、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筹资计划,负责协助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开展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对内招商引资,对外利用外资工作中的统一融资政策。
  7、草拟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业主筹措资金的责任制度和奖励制度,报领导小组审定。
  8、负责对我市历年来的城建项目政府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统计,并对今后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中内外债借、用、还进行统一的档案管理。

  三、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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