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5]183号
各有关单位:
鉴于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投融资体系,规范我市财政投融资行为,以中国 —东盟博览会为契机,充分用活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筹措市政府投资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城市其它重点建设项目、城市工业技术改造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统称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国强 市长
副组长:陈瑞贤 常务副市长
陈 刚 副市长
肖莺子 副市长
邓其新 市政府秘书长
黄伟京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林国开 市国资委主任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李克民 市经委主任
唐本开 市建委主任
阮兆丰 市国土局局长
黄 毅 市招商局局长
周志波 市房产局局长
雷德贵 市交通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局局长
周井光 市房改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南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筹资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黄伟京 (兼)
副 主 任: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颜孔刚 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审定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审定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融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协调解决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中重大方面的关系;统一融资、调度和分配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草拟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总体思路,报领导小组审定。
2、草拟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审定。
3、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筹资计划,负责向有关部门、各项目业主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任务。
4、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筹资计划,负责直接组织筹措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国内部分的建设资金。
5、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筹资计划,负责协助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开展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对内招商引资,对外利用外资工作中的统一融资政策。
7、草拟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业主筹措资金的责任制度和奖励制度,报领导小组审定。
8、负责对我市历年来的城建项目政府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统计,并对今后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中内外债借、用、还进行统一的档案管理。
三、市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