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5]18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十二条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必要时可以组织演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办法》第九条关于“城市防空袭方案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组织制定。根据城市人口、战略地位以及重要经济目标的变化,城市防空袭方案每五年作一次修订,但特殊情况除外。”的有关规定。我市已于2000年3月对原《南宁市防空袭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报国家人防办备案。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重要目标的变化,根据自治区人防办的年度工作要求,今年我市将对《预案》进行修订。为使我市《预案》按时、按质完成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
今年我市的《预案》修订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以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央军委新时期战略指导方针和做好反“台独”军事斗争为原则,结合我市防空袭斗争工作实际,通过对我市的《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对我市防空袭斗争工作的指导能力。
二、成立《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为圆满完成修订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瑞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黄料轩 南宁警备区副司令员
江 湛 南宁警备区参谋长
罗大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宗潮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
陆 健 市人防办主任
成 员:谭 漓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 文 市建委副主任
农 冰 市发改委副主任
孙以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夏 成 市环保局副局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明元 南宁供电局副局长
房五一 市消防支队参谋长
殷海明 市交战办主
王 春 市人防办副主任
刘洪兵 南宁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陆健兼任,副主任由王春兼任,各工作人员从南宁警备区、市人防办抽调。办公地点设在市人防办。
三、《预案》修订工作的任务与分工
我市《预案》修订工作将于8月10日至12月31日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要求,《预案》修订工作在政府和军事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人防部门牵头组织,统一部署,由各有关部门共同完成。
《基本方案》和《附件》由人防和军事部门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拟制;各种《保障计划》由人防、军事、宣传、交战、交通、公安、消防、电力、环保、电信、建设、发改委、卫生等有关部门分别拟制,共同完成各项编写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1、《基本方案》、《防空袭人口疏散计划》、《防空袭人员隐蔽计划》、《防空袭空情保障计划》、《防空袭人防专业队伍动员计划》、《防空袭工程保障计划》《防空袭消除空袭后果计划》和《附图》由人防和军事部门完成;
2、《防空袭通信警报保障计划》由通信部门和人防通信站负责修订;
3、《防空袭交通运输保障计划》由交战、交通部门负责修订;
4、《防空袭医疗救护保障计划》由卫生部门负责修订;
5、《防空袭“三防”保障计划》由环保部门负责修订;
6、《防空袭物资保障计划》由市发改委负责修订;
7、《防空袭抢险抢修保障计划》由建设、电力部门负责修订;
8、《防空袭消防保障计划》由消防部门负责修订;
9、《防空袭治安保卫和交通管制计划》、《防空袭灯火管制计划》由公安部门负责修订;
10、《防空袭政治工作计划》由宣传部门负责修订。
四、《预案》修订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一)布置工作,明确任务。8月上旬,市《预案》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的领导会议,布置《预案》修订工作,明确《预案》修订工作任务,布置和明确《预案》修订工作内容、目的、方法、步骤和标准,统一思想和认识,做好组织准备工作。
(二)落实人员,进行培训。9月中旬,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拟制《预案》及《防空袭保障计划》的具体人员,人防办将组织对参加拟制《预案》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参训人员了解和掌握拟制《预案》及《防空袭保障计划》的方法和要求。要求参与拟制《预案》的人员要求政治可靠,业务熟悉,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责任心和保密观念强的干部。
(三)调查研究,搜集资料。9月中下旬,参加拟制《预案》的相关人员,要根据各部门负责拟制《保障方案》及《防空袭保障计划》内容进行调查研究,搜集和准备各种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搜集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的:敌情资料、自然地理资料、社会情况资料、经济情况资料、基本建设情况资料等。
(四)现地勘察,确定部署。为使《预案》及《防空袭保障计划》更具指导性,使我市未来防空袭斗争部署更加合理,要根据我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战略地位,结合收集整理的各类资料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在详尽掌握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首先进行图上作业,然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拟制“方案”所涉及的各种要素进行现地勘察,确定初步部署,进一步体现《预案》及《防空袭保障计划》的真实性。
(五)组织拟制、上报整理。10月初,各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搜集资料和现地勘察,确定部署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拟制的《预案》及《防空袭保障计划》进行编写,拟制《预案》及《防空袭保障计划》要求表述清楚、文字简练、格式规范。10月30日前,将“保障计划”送市人防办指挥通信科进行统一整理待审。
(六)统一整理、领导审定。11月底前,市人防办和南宁警备区司令部门将初步拟制的《预案》及各部门上报的《防空袭保障计划》进行统一整理和调整。统一整理后将我市初步形成的《预案》、《防空袭保障计划》和《防空袭保障图》(共9份图)送自治区人防办进行审查,12月中旬召开市“防空袭预案”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市初步形成的《预案》、《防空袭保障计划》和《防空袭保障图》进行审定。
(七)印刷装订、上报备案。12月底,将审定后的我市《预案》、《防空袭保障计划》和《防空袭保障图》按照自治区人防办规定的格式和印制要求送印刷厂进行印制装订,最后上报广州军区和国家人防办备案。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