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5]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妇联将原广西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和广西“双合格”活动领导小组调整为广西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宁市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肖莺子 副市长
副组长:袁运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秀霞 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禹延庆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
会办公室主任
黄家刊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陈 晓 共青团南宁市委副书记
蓝 岚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成 员:黄松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雷燕行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袁曼虹 市卫生局副局长
田建华 市民政局纪委书记
林慧超 市文化局副局长
曾庆光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陈 道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
维 虹 市广播电视局助理调研员
戚林富 市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陆兴南 市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朱开田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吕力康 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庄丽珠 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
覃洁贞 市社会科学院所长
曾柏良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杨华清 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宁市妇女联合会(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2号 联系电话:5503329 邮编:530021),办公室主任由蓝岚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文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下文调整,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