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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行福建省分行员工住房补贴税前扣除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17 生效日期: 2002-12-17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函[2002]498号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你行《关于建行福建省分行员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列支营业外支出的函》(建闽[2002]1207号)悉。鉴于建行总行分年度核定住房补贴资金总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行2002年度员工一次性住房补贴8437万元于2002年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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