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漳政[2003]综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尽快把旅游业培育发展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点产业,是促进漳州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01]1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若干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旅游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加快旅游业发展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龙头,在世界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连续四年保持了世界第一大产业的地位,近几年来我国旅游业增长速度超过GDP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快速攀升,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旅游业不仅可以带动交通、轻工、农业、商业、房地产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而且旅游业每增加1个就业机会,就可以带动其他产业增加5个就业机会,每直接收入1元,可带动第三产业增加10.70元,增加GDP3.12元。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力发展旅游业可以优化产业结构,有力推进我市经济发展。
2、加快旅游业发展有利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97元,已经超过旅游消费的基准线。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食、住、行、游、购、娱的需求日益增长,旅游将逐步成为人们消费的重要选择。
3、加快旅游业发展具有丰富的资源优势。我市是一座有13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拥有海滨风光、花果园林、文化古迹、绿色生态、宗教朝圣等各具特色的五大资源。全市现有国家4A级旅游区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国家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5个、省级旅游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具有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条件。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构建三条战略通道决策的实施,必将大大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美化优化城市环境,扩大旅游腹地,吸引和活跃客流、资金流、信息流,促进旅游各要素的优化组合,增强对国内外游客吸引力。
二、明确发展目标,加快旅游产业建设
4、发展目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大旅游”的发展战略,主动参与厦门海湾型城市旅游产业的分工和布局,充分发挥“山、海、侨、台”优势,构建以滨海度假旅游为龙头,以市区文化商贸旅游为核心,以生态旅游、朝圣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为特色的漳州旅游产业格局。
5、切实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把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和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2003年内编制完成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景区、景点建设规划,形成上下衔接、左右沟通的旅游规划网络。
6、大力开发旅游资源。旅游资源开发必须遵循“科学开发、有效保护、市场导向、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漳州历史文化名城以及气候、自然条件等优势,集中力量高起点建设一批融娱乐性、趣味性、知识性于一体的旅游景点项目。近期重点抓好东山岛和漳州滨海火山地貌国家地质公园为代表的滨海旅游资源建设,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及云洞岩、三平寺、马洋溪漂流等重点旅游景区(点)建设。市计划、规划、环保、国土、旅游等部门要根据《漳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景区、景点建设规划要求,加强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防止低档次开发和重复建设。对不按规划开发,造成旅游资源破坏和浪费以及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着力开拓市场,进一步提高旅游市场占有率
7、大力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要根据“主攻潮汕厦福泉,发展长江、珠江三角洲,巩固港、澳、台,辐射东南亚、日本、韩国,拓展欧美市场”的客源市场定位,做到国际、国内并举,在保证入境游客和创汇稳定增长的同时,重点开发国内旅游市场,充分发挥漳州对台直航的优势,争取开通漳州→金门旅游观光客运航线,吸引全国观光客源“到漳州,游金门”。同时,大力开展“漳州人游漳州”活动,进一步培育和丰富本市旅游市场;加强闽粤10市的区域合作,建立跨市、跨省的区域合作网络,实行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8、开辟一日游、多日游旅游专线。要充分挖掘漳州现有旅游资源,把各县(市、区)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形成整体,统一品牌,不断提高规模档次和竞争力。交通、建设、旅游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尽快完善一日游、多日游旅游专线,重点旅游景区(点)要开设直通的旅游专线车;公安、交通、公路、交警等部门要采取措施,为旅游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尽可能给予提供方便和优惠扶持,保证旅游车辆能便利、快捷进出。
9、加强宣传促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旅游宣传作为对内、对外经济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宣传力度,把宣传和介绍结合起来,让游客知道漳州、了解漳州。外事部门对旅游促销人员要简化办理出国(境)手续。市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旅游宣传的总体策划,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展示会、交易会等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协调运作,特别是各景区(点)和旅游企业要联合起来,实现整体产业联合促销,力争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互联网上作广告,宣传漳州旅游优势;闽南日报、漳州电视台、漳州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要办好旅游专栏专版,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外宣传,树立漳州旅游整体形象,为建设旅游强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实施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旅游业发展
10、多渠道增加旅游投入。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大旅游投入,2003年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100万元作为旅游专项资金,之后每年将相应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事业发展;各县(市、区)也要设立旅游专项资金,逐年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各级在建设资金的安排上也应将旅游景区(点)建设统一纳入计划,重点给予扶持。其次,要走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鼓励和支持国家、集体、个人、社会及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设施,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漳州特色农业优势,鼓励发展特色农业旅游系列商品、纪念品的开发。除国家限定的之外,旅游景区(点)一般可以将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在统一规划和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允许以合资、独资、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形式,出(转)让给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开发、经营。支持中、小旅游企业向经营专业化、市场专门化方面发展,促进旅游业总体竞争力的提高;鼓励外资、社会资金以合资或独资的形式创办旅游企业;扶持建立多种所有制的旅游集团。国有旅游企业要加快改制步伐,对积极招商引资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漳州市对外引进开发项目实行奖励暂行办法》进行奖励。
11、建立激励机制。旅游区(点)评上国家3A级的奖励5万元,4A级奖励10万元;旅游饭店评上四星级奖励5万元,五星级奖励10万元;旅行社评为年度全国百强社奖励5万元。以上奖励从市级旅游专项资金中列支给予一次性奖励,所在地政府也要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扶持。
12、加大扶持旅游重点项目力度。经评估为经济效益和信誉好的重点旅游企业所需流动资金以及对旅游业的再投入,金融部门给予信贷优先。对列入“十五”计划、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旅游重点项目,列入省、市计划、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旅游重点项目,以及在荒山、荒坡、荒滩、荒水进行旅游综合开发的企业可个案申报减免土地使用费。对生产有漳州特色的旅游商品生产厂家,给予税收优惠,以农、林、水资源改造开发成为旅游景区的,除可继续享受其行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旅游行业的优惠政策。
凡需报国家和省审批的旅游项目,市有关部门应做好对口有关部门的申报工作;属市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市各有关部门予以从速从简审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已经批准、但长期搁置未投入建设的旅游项目进行清理和调整,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步伐。市交通部门、公路部门及景区所在县(市、区)政府,在2005年以前要完成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度假区、旅游经济开发区、观光农业区的出入干道建设。
13、鼓励和扶持旅游企业发展。积极鼓励组建旅游集团、出国游组团社;对景区绿化实行与农业同等的用水价格;对旅游企业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气价格;对星级饭店应减少检查频率,杜绝多级管理、重复检查;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环保、消防等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执法时须持证文明执法,严禁向旅游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14、加强对旅游业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旅游局;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围绕旅游业发展目标任务,及时研究涉及旅游业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旅游业发展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强化对旅游业发展的协调指导。
15、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旅游业发展。发展“大旅游”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市各个方面和许多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形成共识,紧密配合,协调运作,强化服务职能,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对市里确定的旅游重点项目,要尽可能提供方便,广开绿灯,营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16、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市、县旅游培训中心,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争创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旅游行业形象。旅游协会要积极发挥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协调旅游企业之间相互关系,在沟通信息、提供咨询、规范企业行为、反映企业需求、调解某些利益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把我市的旅游事业推上一个新水平。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