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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黄鹤楼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22 生效日期: 2003-04-01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3]32号

武汉市物价局:


  你局>(武价服字[2003]16号)悉。鉴于黄鹤楼公园投资近千万元对园内进行了整体维修和改造,提高了服务档次,为促进武汉市旅游事业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的通知(计价格[2000]230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调整黄鹤楼公园门票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黄鹤楼公园门票价格由现行成人30元/张调整为50元/张;儿童门票由现行15元/张调整为25元/张,对学生、残疾人、老年人以及旅游淡季应实行优惠票价,具体优惠幅度由公园自行确定,并报省、市物价部门备案。
  二、为满足游客多次游园的需求,公园试推行年票制,价格暂定为60元/张,具体有关年票制政策由你局制定。
  三、游客人身保险费不得与门票一同出售。
  四、请你局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请收费单位到省物价局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接受年度审验。
  五、调整后的门票价格从二00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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