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锡招投标办[2002]1号
市有关单位:
招投标工作是一项从无到有逐步发展的新生事物,招投标事业也是一项防止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阳光”工程。根据国办发[2000]34号通知精神,为发挥地方计委在招投标活动中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市编委锡编办[2002]129号文批准成立了“无锡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重大项目办公室合署办公。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依法规范全市招投标市场行为,经研究决定,建立“无锡市招标投标监督网”,网络成员单位为:市人大、计委、监察局、法制局、经贸委、财政局、建设局、外经局、水利局、交通局、医药局、信息办等部门。
“无锡市招标投标监督网”,主要作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监督本地区、本部门招投标活动;(2)凡实务操作招投标事项的成员单位,接受无锡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依法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3)实现监督网络信息互联,接受公众监督;(4)对全市招投标活动进行专项执法联合检查。(5)依法制止招标活动中的违法乱纪现象。
由无锡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无锡市招标投标监督网”的日常活动。
二00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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