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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01 生效日期: 2005-07-01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沪府办发[2005]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上海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上海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洪浩
  副组长:王坚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杰 孔宪明 田春华 伍登熙
      李德润 吴延安 汪光弟 张家林
      陈学军 董卫民
  办公室主任:王 坚
  办公室副主任:张华芳
  今后,上海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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