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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本市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13 生效日期: 2005-07-13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沪卫规建[2005]8号
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关于切实做好本市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05)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切实贯彻实施,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现结合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负责人要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力度
  在高温季节要针对单位的实际,认真分析、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的重点是:夏季安全用电情况,压力容器、电梯、锅炉、高低压配电房等重点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及其储存场所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消防设施设备和建筑工地等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等。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三、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关心从事高温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务必将防暑降温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值班,完善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值班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值班带班,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规定上报。严禁不报、漏报和瞒报,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本市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略)   二00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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