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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上海-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征集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03 生效日期: 2005-08-03
发布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文号: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与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工业研究援助计划署(NRC-IRAP: Industrial Research Assistance Program,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Canada)有关协议,双方将共同支持两国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在科学、技术和工业研究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支持上海企业与加拿大中小企业为研究成果的联合商品化所开展的技术和工业合作以及技术转让。
  现开始征集2005年度上海-NRC-IRAP合作计划项目。   一、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领域
  1清洁能源
  2多媒体、IT技术
  3智能交通
  4安全保卫技术
  (二)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应由中加双方的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共同提出,请在可行性方案合作方一栏中注明,并提供项目合作协议。中方单位应为具有本市注册法人资格的大学、研究院所以及其它相关单位等。
  (三)进度要求
  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方式
  1、本通知在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上公布,如符合条件,请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提交《2005年度上海-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重点”;“是否定向”选择“否”;“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国际合作计划-地区合作基金-上海-加拿大研究理事会合作基金-相应类别”中所要申报的具体类别进行申报】。
  2、本基金的申请起始日期为2005年8月8日,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24日(书面材料以邮戳为准,请勿使用快递)【注:网上在线填报从8月10日起】。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并同时网上提交。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项目协议等附件请单面复印,用长尾票夹单独装订,只需一套与可行性方案一同递交,同时请将附件主要内容在可行性方案中概括注明。
  3、项目材料报(寄)送地址:
  人民大道200号802室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宋扬
  联系电话:23112516
  传真:63584450
  邮编:200003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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