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通信批[2003]84号
福建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本地网区间5折优惠促销活动的请示》(闽电信市场(2003)20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暂行规定》(闽通信联(2003)1号)的规定,经福建省电信资费审议委员会审议,并听取经济、法律专家和用户代表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不低于成本,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在福建省范围内开展本地网区间电话5折优惠促销活动,即:福建电信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现行资费标准是:0.40元/分钟,优惠促销期间实行的资费为:0.20元/分钟。
二、优惠活动时间自2003年10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