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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成立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公室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3 生效日期: 2005-08-23
发布部门: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经(贸)委、市级以上开发区、有关(集团)公司
  《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是今年主要工作之一。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落实《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沪府[2005]16号文)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本市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协调有关事宜,市经委决定成立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公室。现将办公室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 王 坚   市经委副主任
  副主任:夏 雨   市经委助理巡视员
  成员: 蔡小庆   装备工业处
      傅新华   技术进步处
      李清娟   综合规划室
      侯金花   产业投资处
      陆栋生   研究室
      周 勇   综合规划室
      陈海林   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上海经济委员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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