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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1 生效日期: 2004-08-11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樊政办发[2004]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农业局《关于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实施意见
(市农业局2004年8月5日)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和市场消费需求的变化,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市场农业的意见》(鄂发[200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2]3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优势,高标准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培植绿色食品龙头企业,打造我市绿色食品名牌,切实做大做强绿色食品产业,使之逐步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力争使主要名特优农产品和主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基本“绿色化”。力争到2005年全市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标志认证总数达100个,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07个、125万亩,标志产品产量达95万吨、产值达25亿元,标志产品出口创汇3500万美元;到2010年,全市标志产品数达300个,生产基地达210个、250万亩,标志产品产量达180万吨、产值60亿元,出口创汇2亿美元,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认证体系、执法监督体系、科技推广体系,形成生产、加工、培训、科研、测试、检验、监督相互配套的新型绿色食品产业格局。

  二、发展重点和建设内容
   按照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和特色化的要求,重点发展8类绿色食品产业。
   (一)粮食类:襄樊是全省、全国的粮食主产区,要立足我市现有优质稻米、优质小麦、优质玉米优势,结合全省优势板块和优势产业带建设,到2005年分别在襄阳、枣阳、宜城、老河口、南漳、谷城、保康建成绿色食品稻米基地25万亩、小麦基地15万亩、玉米基地5万亩,合计45万亩。2010年上述基地总面积达到100万亩。
   (二)油料类:立足我市优质油料生产开发及加工优势,进一步扩大“双低”油菜和花生、芝麻的种植面积,到2005年分别在宜城、谷城建立2个绿色食品“双低”油菜基地,每个基地3万亩,合计6万亩;在襄阳、宜城、枣阳、老河口建立优质芝麻基地5万亩;在襄阳、枣阳、宜城建立绿色食品花生生产基地3万亩;合计14万亩。2010年,标志产品油料基地达到28万亩。
   (三)果品类: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地方名优果品,到2005年在老河口建立砂梨生产基地1个,面积1万亩;在枣阳、老河口建立优质桃生产基地2个,每个1万亩;在南漳、保康、谷城各建立一个核桃、板栗生产基地,每个1万亩;总计6万亩。2010年,标志产品果品基地面积达12万亩。
   (四)茶叶类:茶叶是我市主要经济作物之一,也是我市出口创汇的优势产品,以南漳水镜茶叶、保康荆山锦天然有机茶、谷城玉皇剑茶叶基地为依托,到2005年建立有机茶生产基地5.5万亩。2010年有机茶生产基地面积达11万亩。
   (五)蔬菜类:要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建立绿色食品蔬菜生产基地,到2005年分别在汉水流域、城郊建立蔬菜内供生产基地,在保康建立高山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8万亩。2010年达到20万亩。
   (六)山野菜食用菌类:要适应生态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扩大食用菌生产。依托南漳、保康、谷城三个山区县的地理环境优势和宜城凌飞、襄阳丰年食用菌生产企业优势,到2005年建立1万亩的山野菜基地和年生产木耳、香菇各2万吨的生产基地。2010年达到山野菜基地2万亩,年生产木耳、香菇8万吨。
   (七)畜产品类:立足我市优质畜禽生产加工优势,到2005年,分别以南漳清河、襄阳黄龙等为重点建立三元杂交猪、种草养畜等标志产品生产基地,使畜产品总量达1.5万吨;2010年,达3万吨。
   (八)水产品类:充分利用我市水库面积大、水质好、基础条件优越的优势,到2005年分别在襄阳、枣阳、宜城、老河口建设标志产品水产养殖基地4个,总面积达2万亩。2010年,使标志水产品养殖基地面积达5万亩。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绿色食品产业指导和管理体系。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宏观指导和服务,精心组织,明确绿色食品产业的主管部门,并将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促进绿色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各地要对在绿色食品产业开发、技术推广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经研究,成立襄樊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农发办、市科技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制订全市绿色食品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日常工作。
   (二)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开发推广绿色食品新技术。要把绿色食品产业的生产要求同先进的科学技术结合起来,不断强化高新技术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绿色食品的科技含量。各级科技、农业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食品相关技术的研究工作,优先列入计划,并使其享受新产品开发优惠政策;要积极加大对绿色食品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力度,努力培育出一批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新品种和与之配套的栽培技术、饲养技术、加工技术及储运保鲜技术;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为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大绿色食品有机生物肥料、生物农药、添加剂的研究和开发力度,促进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协调发展;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国家有关绿色食品的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注意标准的制订或修改对本地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业的影响,及时调整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高标准建设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要求,突出地方特色,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起点、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要用工业化理念经营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用工业化的思路推进绿色食品向产业化方向发展。要科学合理规划、划定绿色食品生产保护区,尽量减少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投入,依法保护和持续有效的利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提高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水平。要扶持和鼓励绿色食品龙头企业以订单、合同等形式兴办稳定的绿色食品原料基地,走“小规模、大群体”的发展之路。要通过建立规模化稳定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推进我市A级绿色食品向AA级绿色食品发展。
   (四)用足用活政策,扶持一批绿色食品深加工企业。一是对已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标志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等国家八部委农经发[2000]8号文件精神,结予支持和扶持;二是有关部门要在生态环境建设、以工代赈、农业商品粮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推广、工业技改等方面向绿色食品开发倾斜;三是对从事绿色食品科研、开发与生产和经营的企业要按照环保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四是鼓励企业积极打造绿色食品品牌。凡获得省级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品牌的企业,由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给予1万元以上的奖励;五是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绿色食品营销企业进入市场,有关部门应减免入场费、场租费等费用;六是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证书的企业要给予优先自营出口权,促进绿色食品出口创汇;七是要按照省委鄂发[2003]3号文件要求尽快开通鲜活农产品和绿色食品通道。
   (五)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搞活绿色食品流通。一要大力培育绿色食品市场,开展绿色营销。采取产品生产企业与商业联动方式,依托有实力的商贸集团建设绿色食品市场、营销公司和超市,开展绿色食品批发、配送、出口贸易和生产资料经营等。加快组建绿色食品示范商场、专卖店、连锁店和专柜,逐步建成我市绿色食品的营销网络。二要加快建立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信息网络,及时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发布与绿色食品发展相关的标准、政策等信息。三要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各地要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标志的产品,实行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书、广告宣传等和生产、加工全程登记注册管理制。对直接关系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肥料、农药、兽药、鱼药、饲料添加剂和防腐剂等生产资料及投入品,实行市场准入制。
   (六)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要坚持以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扶持和信贷投入为导向,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入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生产,加快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绿色食品开发投资机制。把“一县一品”建设与绿色食品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扩大扶持力度;各级金融部门要强化信贷服务,不断扩大信贷规模,有计划地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集团。要广泛吸引国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开发绿色食品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的资金向绿色食品产业流动。
   (七)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绿色食品质量。绿色食品的显著特点是优质、无污染、富营养,是一种高质量、高品位的食品。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企业把绿色食品技术落实到位;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管,经常性开展市场打假工作,对不符合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坚决取消其绿色食品标志资格,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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