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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改办、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鄂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5号)以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199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预订和发行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0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考试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其适用范围分别为:
A级: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B级: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C级: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考试的语种、专业类别、题型及考试用书
(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二)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 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
考生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相应的级别、语种及专业类别应试。
(三)考试题型:
英语各级别、各专业类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英语各级别、各专业类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试卷及答题卡(A、B卡)装封时已交叉排列,可直接向考生发放(答题卡A、B卡对各个考生通用,不必和试卷一一对应)。监考人员须提醒考生认真、准确地将“试卷代码”填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
(四)考试用书:见附件1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壹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考生,按要求填写考试报名表(附件4,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二)中央在鄂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为区分考生所属国务院部门,专门为国务院各行业部门编制了部门代码(见附件2), 报名时将该代码视为工作单位名称的一部分,其具体填写及填涂方法如下:
1.填写报名表时,将该代码与工作单位名称一起填写在“工作单位”栏中,先写部门代码,再写工作单位名称。
2.填涂报名信息卡时,在第一个汉字栏内填写部门代码(用阿拉伯数字),在对应的填涂位置填涂其区位码;从第二个汉字位置起分别填写工作单位的汉字,并填涂其区位码。
根据国人厅发[2004]105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将根据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合格证书。
(三)考试用书预订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
四、准考证号编排及代码
(一)准考证号共11位,编排规则如下:
第1位为级别代码,第2、3位为专业代码,第4、5位为考区代码,第6、7位为考点代码,第8、9位为考场代码,第10、11位为座位号。
(二)代码说明:见附件3。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4年11月15日—2004年11月26日
(二)考试时间: 2005年4月10日 上午 9:00—11:00
(三)2004年12月10日前各市州务必将教材预订单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2005年2月25日前各市州务心将报名信息数据库、试卷预订单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鄂价费字[2000]414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40元/人。
各地要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1.2005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2.国务院各部门代码表(略)
3.2005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代码表(略)
4.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5.2005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试卷预订单(略)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