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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台风“卡努”过后清理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12 生效日期: 2005-09-12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委属单位:
  今年第15号台风“卡努”自9月11日上午起逐渐影响上海,目前台风警报已解除。在受台风影响期间,本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抵御“卡努”台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全力以赴,顺利地开展了全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台风“卡努”过后的险情处置工作,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我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开展台风过后的清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党政领导在“卡努”台风警报解除后,要及时部署开展台风过后的各项清理工作。继续严格执行防汛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必要时亲自指挥,确保台风过后的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重点检查,积极清理。台风过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开展各项清理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的范围包括:校园内积水和树木倒伏现象;学生宿舍和校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场所;学校的食堂、仓库以及各类简易房、出租房等;各类建筑的电路和输变电设施、架空电缆、空调室外机。
  三、及时抢修,消除隐患。对于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抢修,尽早恢复常态。对有积水、树木倒伏、建筑物受损的现象要拉出警戒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对各类建筑和电路设备发生隐患的要立即组织维修和更换;对进水的学校食堂操作间、仓库等地方加强清理消毒,切实做好防潮、防霉工作;对学校简易房、危房、出租房要加强督查和管理,做好及时加固工作。
  四、加强值班,做好记录。各级各类学校要一如既往地做好台风过后的巡逻值班工作,加强值班记录,切实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迅速上报。
  各级各类学校接本通知后迅速开展清理检查工作,做好受损情况统计,并将清理检查情况于9月底前上报我委学校后勤保卫处(联系人:南少华,联系电话:2311677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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