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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口化肥口岸拨交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22 生效日期: 1999-11-22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内价工发[1999]150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贸易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予审批进口商品口岸拨交价的报告》(内外经国贸财计(1999)10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签订的(MBY-1128)号合同进口的俄产二元素3000吨,口岸拨交价按每吨1420元执行。
  本批复为一次性批文,销售完毕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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