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4]58号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大企业, 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六日
福建省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04年,我省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加强基层政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努力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业新风,维护群众利益,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
一、深化认识,求真务实地做好纠风工作
纠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项任务之一,纠风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是纠风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纠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强调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以更好地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今年的纠风工作,除了继续做好各专项治理工作外,增加了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等四项工作,使纠风工作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进一步深化对纠风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抓好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坚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坚持不懈地抓巩固、抓深入、抓反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要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不断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努力实现从治标向标本兼治、从一事一纠向依靠制度管人管事、从被动抓纠风向主动抓纠风的转变。
二、集中力量,抓好纠风重点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在秋季开学前下发实行;要研究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有关招生政策,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农民工子女的平等入学问题;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的招收办法和收费工作;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和“捐资助学费”等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高中“择校生”的招收办法,结合我省不同地区的实际,对“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取消高中招收“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走读生”等做法。按照去年国家发改委关于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高校办班收费、专升本和远程教育收费等收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杜绝收取“点招费”、“转专业费”和补考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上半年要研究出台我省关于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全面推行教育收费的听证、审批、审计、公示、巡查、督导和校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收费公示纳入校务公开的内容。严禁中小学校及其教职人员推销和代办学生保险,农村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实行学生自费统一着装,严禁违反规定向中小学校摊派报刊和音像图书教材;严格按照省定图书目录配备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严禁违反自愿原则强行向学生征订教辅用书。教材价格实行限价管理。严禁各种搭车收费、自立项目乱收费以及以各种名义进行的乱收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全省性的关于教育收费的明察暗访。加强对中小学教育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贯彻落实有关管理规定,确保基础教育资金转移支付到位。严禁以各种名义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同时要加大教育改革的力度,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增加收费透明度,防止各种乱集资、乱收费的行为。
二是要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和整顿医疗药品市场为重点,深化专项治理。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过程和后续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和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全部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履约情况进行全面追踪,对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策;从制定标书开始到整个招标采购工作,都要制定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操作程序和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规范未中标药品的采购办法,努力兼顾人民群众、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利益,通过减少药品购销环节、规范运作等措施把药品虚高价格切实降下来,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规范医疗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行医、非法售药、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全面清理非法医疗机构,通过年审、登记等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准入机制,对该取缔的非法医疗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公立医院将科室对外承包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严肃查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的违法案件。对医疗药品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提出对违法医疗药品广告进行惩处的办法,严厉打击以各种讲座名义和有偿新闻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广告的行为。在医疗卫生系统全面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医德医风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解决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和收受“红包”等违规行为。结合医疗卫生、人事制度等改革,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积极推进农村重大疾病统筹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建立突发重大疫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针对我省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重点做好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突击清欠和各种增加农民隐性负担的行为。明确除按规定征收农业税和对烟叶等征收农业特产税以外,不得再征收其他税费,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对农业经营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为保证工作落实,促进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要研究制定减轻农民负担的配套措施:制定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制定规范农村“一事一议”和“义务工”规定的实施办法;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对涉农收费公示进行规范,由物价部门制定统一的公示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继续完善和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卡的监督作用;加强监督,保证我省今年享受低保农民的资金发放到位;落实村级组织订阅报刊的限额制,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报刊订阅限额制进行调研,提出具体办法;要严格执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建立涉农负担案事件的登记、报告制度和处理办法,完善预防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进一步明确涉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年内组织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和农民负担监督工作的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高,做好其他纠风治理工作
纠风工作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在下大力气做好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注意巩固已取得的其他专项治理成果,并采取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要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通过源头治理,规范收费站点的收费行为,规范有权上路检查部门的行为。对公路运输,既要反超限、反超载,又要防止出现公路“三乱”。要转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防止和杜绝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严肃处理有权部门检查处理中的违规违章行为。严格公路站点的设置,继续做好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和检查站点的清理整顿工作,对已决定于今年内撤消的收费站点要坚决按时予以撤消。严格执行通行费的收费规定,严禁随意提高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加强对林业、动物防疫等检查站点的监督,严格依法检查、文明检查。做好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申报工作和迎接验收检查的准备工作。加强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偶发的公路“三乱”行为。积极配合全国推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统贷统还”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继续深入治理公路“三乱”的同时,认真做好水上“三乱”的治理工作。二是要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对企业的收费行为,落实收费目录和公示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出台面向企业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收费目录以外的各项违规收费。采取措施,纠正行政机关将职能转移到所属的协会、学会进行强制服务和乱收费行为;纠正违反规定利用行政手段通过强制办班进行收费;严禁向企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开展调研,提出治理和规范的措施。完善企业订阅报刊限额制,坚决制止行业报刊和地方性党报向企业的摊派行为。三是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围绕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要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等四项新任务,要从纠风工作角度,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做好落实工作,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同时,配合财政、监察部门做好整顿某些部门、行业统一着装的工作。
四、以评促建,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切实改进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方法,正确运用民主评议的监督方式和长效机制,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一要与开展思想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相结合。要始终把行风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结合本系统实际,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专项主题活动,例如:在机关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在医疗卫生系统全面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在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教育,在经济管理部门开展“服务就是管理”的教育等,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改善服务和多办实事。二要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依法行政是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要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问题作为重要的评议内容,让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评价,从而推动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要与转变职能、建立服务型机关相结合。要结合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职能,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通过社会各界评价部门的职能转变情况,检查是否具有公仆意识、全局意识和发展意识,促进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履行好职责,切实由简单的“不能办”向“怎么办”的管理理念转变。四要与创建文明行业,建设求真务实的政风行风相结合。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优质规范化服务”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以及“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尤其要解决基层站所和具体办事部门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敷衍推诿,办事效率低、工作质量差等问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和好事。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把诚信原则贯穿到整个民主评议行风过程中,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在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质量上讲信誉、重实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满意。五要与建立惩防结合的机制相结合。要实现从解决个别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性行动转变,从靠领导批示推动向日常性工作转变。各部门要寓评于建,针对市场经济的新特点、新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部门、行业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制度的执行和实施落到实处;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快进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制度建设,确保用制度而不是靠领导推动评议工作,让被评部门真正成为行风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真正成为行风监督的主体。
五、找准抓手,确保纠风工作落实到位
为了推动今年纠风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找准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从加强宣传教育入手。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通过各种会议和媒体加强纠风工作有关政策,尤其是收费政策的宣传。继续大力发挥《纠风之窗》的宣传阵地作用,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为更好地推动纠风工作服务。通过广泛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用政策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把政策交给各部门和行业特别是执收执罚部门,强化依法行政;把政策交给全社会,发动社会各界都来参与监督,形成纠风工作的合力。二是要从源头治理入手。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探索用改革的办法来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问题的产生与蔓延;强化管理,健全制度,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纠风工作机制。当前要从治标工作中探索治本之策,着力研究从源头上解决不正之风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三是要从查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入手。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案件,严肃查处,及时曝光,以起到惩戒和警示的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尤其是暗访的力度,注意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须依法依纪严格执纪执法,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查办的案件进行跟踪督查。四是要从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入手。制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领导班子的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抓,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从制度建设上、业务规范上提出进行预防和治理的措施,并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分解落实。五是要从加大纠风工作组织协调力度入手。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及时布置安排本地区的各项纠风工作。要积极主动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对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加强纠风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纠风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重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纠风工作理论的研讨,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纠风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提高纠风工作水平。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