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建房[2005]3号
各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2005年江西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建设厅
二○○五年二月二日
2005年江西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要点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2005年,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节地、节能、节水工作,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结构,继续加快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培育、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加强物业管理监管和房屋拆迁管理。加快房地产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和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房地产业更快更好的发展,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房地产业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力争出台《江西省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江西省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江西省白蚁防治管理办法》,推动廉租住房建设和物业管理市场化,规范白蚁防治行为。加大对房地产领域现行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各级房地产部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业的水平,促进全省房地产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
二、继续落实宏观调控措施,防止房价过快增长。
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控制房价在短期内过快增长。一是继续加快结构调整,积极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增加市场上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限制非住宅和高档及大户型住房建设。各设区市要在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经济适用经济建设规模要占商品房开发量的10%以上。认真贯彻落实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供应对象。适时召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采取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关心弱势群体,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廉租住房申请、审批、退出机制,妥善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指导各地按照国发18号文件和建设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南昌市要按照建设部的要求,运行房地产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其他城市要积极筹备,尽快建立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信息,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消费,稳定老百姓的心理预期,抑制房价非正常上涨。
三、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培育、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继续盘活存量住房市场,加大存量市场在房地产市场中的比重。加强分类指导,重点加强对中小城市、县城住房二级市场发展的督促、指导,促进全省住房二级市场的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培育房屋租赁市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建立房屋租赁协管机制,加强和完善房地产租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完善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行为。
四、控制拆迁规模,规范拆迁行为。
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城镇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度。会同省发改委做好各地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工作,切实控制房屋拆迁规模,将2005年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控制在2004年水平以内。督促、指导各地尽快公布、调整公布当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作为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参考。继续做好房屋拆迁专项治理工作,做好拆迁信访上访案件以及对遗留问题的督查、处理工作,对其中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最大限度的减少越级上访和进京访,维护社会稳定。
五、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
贯彻、落实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精神,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向业主提供服务时实行明码标价。加强多层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指导各地认真核定服务等级,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分等定级定价工作。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工作,要求各地尽快组织具备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组建业主大会,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更好的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推进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在2005年度全省有1至2个物业管理项目达到全国示范住宅小区标准。
六、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优化市场运行环境。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进一步严格企业资质管理审批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落实项目资本金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制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各项制度。严厉打击房屋销售中的各种违法、违规、欺诈行为。加强房地产企业扶优扶强工作,扶持一批规模化、集团化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培育3-5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善房地产地产信用档案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发挥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继续开展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达标考核工作,积极推行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一体化。按照建设部要求开展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各地精简机构,简化程序,改善服务,促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创造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