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21 生效日期: 2004-06-21
发布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地税发[2004]173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转发给你们。对其中涉及地税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作出相应规定前,各地可先进行调查研究,寻求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进向省局反馈。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