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行政许可主体(第二号)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04 生效日期: 2004-08-04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2004]1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经审查确认,公布下列实施行政许可主体。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
  序号名称地址负责人
  1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陈津
  2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同安路5号刘金桂
  3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金山西路1号沈恒斌
  4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黄强
  5厦门市人事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刘育生
  6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8楼熊衍良
  7厦门市文化局厦门市公园南路11号玉滨城B座5-7楼罗才福
  8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湖滨北路体育中心内余振杰
  9厦门市统计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3-14楼陈金标
  10厦门市档案局厦门市湖滨北路80号宋协会
  11厦门市新闻出版局厦门市湖滨东路64号湖光大厦3楼于浩
  12厦门市公安局边防保卫分局厦门市枋湖南路199号陈俊
  二、依法委托、应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序号名称地址负责人
  1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厦门市海沧沧虹路501号翁云雷
  2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象屿保税区内 胡汉丕

 
二○○四年八月四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