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洪府厅发〔2005〕110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昌市参加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南昌市参加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工作方案
按照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组委会《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参加此次博览会的有关衔接安排工作,进一步宣传我市红色旅游资源与产品,打响南昌红色旅游品牌,提升我市红色旅游的地位和知名度,促进南昌红色旅游经济发展,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昌市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豆罗(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龚建华(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蔡社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部长)
凌学仁(市政府副市长)
郭 曙(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 员:辛利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 健(市委宣传部)
陈 武(市政府办公厅)
黄 文(市政府办公厅)
陈韦人(市发改委)
李 芸(市旅游局)
黄中平(市文化局)
胡 焯(市公安局)
杨子进(市交管局)
张根水(市财政局)
李广辉(市审计局)
王国昌(市广电局)
魏国华(市卫生局)
郑 罡(市接待办)
朱爱莹(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会展办(联系人:张世芬,电话:3883732,手机:13807007727),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辛利杰、马健、陈武、陈韦人、李芸同志兼任。
工作职责:
(一)舞台搭建、场景布置
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金秋经贸活动月组委会办公室承办。按照《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开幕式方案》的要求,制定开幕式八一广场场景布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现场管制
由市公安局、市交管局负责,按照《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开幕式方案》的要求,制定八一广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管制方案,维护好会场及周边秩序。
(三)表演方阵
由市文化局负责,与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对接,组成八一起义方阵(300—400人),按省统一编写的脚本排练,参加开幕式第一部分表演;根据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组委会设计安排,参加开幕式第三部分表演。
(四)旅游彩车
由市会展办负责,按照省里的设计安排,落实一辆旅游彩车,参加开幕式第三部分旅游彩车。
(五)展示推介
由市旅游局负责,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配合,按照《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展示推介会方案》的部署和具体要求,对我市25个展位进行布展。
(六)导游大赛
由市旅游局负责,按照《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红色旅游导游大赛方案》的要求,组织选拔赛,挑选9人组成南昌代表队参加决赛。
(七)图片展览(含南昌活动周)
由市发改委负责,市文化局、市旅游局配合,按照《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图片展方案》的要求,提供第二版块(即南昌—军旗升起的地方)共三组28个系列的图片,认真组织实施好南昌活动周工作。
(八)宣传报道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按照《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与省委宣传部接洽,组织我市有关媒体参会,做好我市有关活动的宣传工作;对红色旅游风光摄影大赛进行广泛宣传,发布征稿启示,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九)资金管理
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我市参加博览会活动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核拨(须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并监管资金的使用。
二、活动安排
(一)开幕式
1、时 间:10月28日上午9时;
2、地 点:八一广场。
(二)展示推介会
1、时 间:10月25日—30日;
2、地 点:江西省展览中心;
3、我市分配25个展位。
(三)图片展
1、时 间:9月18日—10月18日(南昌活动周省初定9月24日—9月29日);
2、地 点:北京人民大会堂展示中心;
3、我市举办南昌活动周主题活动,并提供第二版块图片。
(四)歌舞《井冈山》演出
1、时 间:10月(具体时间待定);
2、地 点:江西艺术剧院;
3、我市与会领导观看演出。
(五)导游大赛
1、时 间:9月—10月(9月30日前为各地选拔,10月21日—23日为复赛决赛);
2、我市选拔9人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
(六)摄影大赛
1、时 间:8月—10月(8月5日—9月20日为面向社会征稿,10月28日—31日举办获奖作品展览);
2、地 点:获奖作品展览在省文联艺术展览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博览会工作,各负责单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要加紧与省对口方面联系,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组委会要求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部门按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组委会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及落实方案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
(三)此次博览会期间,全国各地有关红色旅游的政府机关和旅游企业负责人将莅临南昌,公安、交管、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来宾的人身、财产、饮食安全。
(四)省里将于8月12日听取我市开幕式及现场管制方案,市会展办、市公安局、市交管局务必于8月11日前分别提交详细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
南昌市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