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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6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休市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3 生效日期: 2005-12-23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证监会《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5]89号)精神,现将2006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休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元旦:2006年1月1日(星期日)—1月3日(星期二),休市2天(双休日除外),1月4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
  春节: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2月5日(星期日)休市7天(双休日除外),2月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五一”:2006年5月1日(星期一)—5月7日(星期日)休市5天(双休日除外),5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十一”:2006年10月1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日)休市5天(双休日除外),10月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二、有关清算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三、为保证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本所将于2006年2月5日(星期日)、2006年5月7日(星期日)和2006年10月8日(星期日)11:30至15:30提供交易系统联调测试环境。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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