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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立即查处柳城玉粥高蛋白肥儿粉等10种产品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7 生效日期: 2006-03-17
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食[2006]160号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根据《关于立即查处“柳城玉粥高蛋白肥儿粉”等10种产品的紧急通知》(卫生部卫监督发(2006)89号)的要求,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柳城玉粥高蛋白肥儿粉”等10种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各分局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本市连锁超市、卖场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有经营卫生部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要责令停止销售,对不按要求仍违法经营者,要依法查处。
  请各单位将查处情况于3月30日下午3时前报局食品安全监察处。(联系人:张峥,e-mail:zhangzheng@smda.gov.cn,传真:63113291)。 附件:《关于立即查处“柳城玉粥高蛋白肥儿粉”等10种产品的紧急通知》(卫生部卫监督发(2006)89号)(各单位自行从卫生部网上下载)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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