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政[1989]20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治理整顿期间所发文件通知》(国办发(1992)15号)精神现对省政府暨办公厅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一年所发出冀政和冀政办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省政府研究确定废止下列文件请立即停止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经委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工作意见通知》(冀政(1989)2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经委经研中心关于调整我省工业经济结构意见通知》(冀政(1989)3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厅关于加强对个体商贩管理工作报告通知》(冀政(1989)3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发(1989)12号文件通知》(冀政(1989)3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和安全工作规划报告》(冀政(1989)4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1989)30号文件加强有色金属管理通知》(冀政(1989)6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管理做好粮食工作决定》(冀政(1989)6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必保和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名单通知》(冀政(1990)2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物价控制目标通知》(冀政(1990)9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经委等五部门关于火柴等六种生活必需品产销计划和供应办法意见通知》(冀政办(1989)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领导小组国家计委关于严格控制一九八九年新开工项目通知》(冀政办(1989)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专业技术干部在农村家属迁往城镇并由国家供应商品粮问题通知》(冀政办(1989)1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协办关于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工作会议纪要通知》(冀政办(1989)1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批项目有关问题通知》(冀政办(1989)2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清资挖潜搞好五清工作报告通知》(冀政办(1989)3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企业停产半停产及其职工停工待工情况报告》(冀政办(1990)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经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我省自行车市场宏观调控意见通知》(冀政办(1990)2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华北制药厂等二十二家企业及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二十六家企业奖金发放问题通知》(冀政办(1990)2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小氮肥技术改造发展基金通知》(冀政办(1990)2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纺织工业发展基金通知》(冀政办(1990)3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通知》(冀政办(1991)1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若干政策规定通知》(冀政办(199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