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厦门市“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01 生效日期: 2005-03-01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5]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现将《2005年厦门市'放心食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五年三月一日
2005年厦门市'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去年我市在重点推进岛外'放心食品工程'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了巩固成果,进一步把实施'放心食品工程'引向深入,抓好2005年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为民办实事工作,努力建设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为主线,突出源头治理,重点抓好四个环节,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实现我市'放心食品工程'第二阶段的工作目标。
  ――要继续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
  ――要本着全市一盘棋,下移监管重心,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巩固岛内,立足岛外,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结合部门和岛外特点,因地因事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整治重点和预期目标
  (一)整治重点
  1、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区域是:岛内和岛外要各有侧重,重点是强化对岛外各区和岛内城乡结合部的整治。
  2、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用水、食用油、熟食制品等。
  (二)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
  1、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和监管机制;
  2、出台并组织实施《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4、继续开展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主要食品污染的治理工作;
  5、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6、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力度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强化两项整治,一是严厉查禁甲胺磷等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滥用,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规范种植行为。重点是加强对占本市自供蔬菜30%非基地生产农户的农业投入品监管。二是整治畜产品、水产违禁药物滥用和兽(渔)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渔)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
  2、认真做好国家对厦门市等大中城市进行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要抓好对各检测点的蔬菜农残监管,确保蔬菜农残平均超标率比2004年下降3-5个百分点。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所在区的基地和市场要进行全面跟踪督导,确保整治到位。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特别是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使用监管力度要加大,使面粉、水发产品、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
  5、抓好阶段性检查和工作效果评价。对重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进行综合监督和阶段性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品种整治效果进行评价。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染污监控工作。
  2、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以重点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水发产品、保健食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清理和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许可证。严格按标准审查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5类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今年要启动其余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同时加强对QS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都要退出市场。
  3、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对定点生猪屠宰厂要加强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清理整顿定点屠宰厂,严禁送宰、屠宰含'瘦肉精'生猪,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肉品质量。加快岛内生猪屠宰厂的搬迁选址和企业改制工作。海沧区要抓紧生猪屠宰厂建设和肉品市场管理工作,确保9月底全区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要巩固岛内无公害生猪屠宰上市工作,同安区要抓好银祥屠宰厂的无公害生猪屠宰上市工作。
  4、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抓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
  (三)抓好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1、严格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和建立退出机制。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要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商品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验。要认真履行食品进出口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动植物及食品的检验检疫。要强化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负责的责任制度,大型蔬菜、水产、家禽、水果批发市场、超市和中心农贸市场要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和不宜食用的食品要及时下架下市,并按规定进行销毁,防止异市、异地销售。
  2、加强清理整顿农贸市场。重点是整治占道为市经营问题。占道为市经营是我市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各区要高度重视,狠抓监管和取缔退出工作,实现退道入场和经营引导,努力改变占道经营的局面。对现有农贸市场要进行分类指导、分批改造。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改造升级。对不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要逐步退出经营,原则上市区不再审批新建农贸市场,审批过渡性农贸市场要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各区要结合城市建设发展以及大卖场的导入经营等情况,加快市场规划和建设,重点推进农贸市场生鲜食品超市化改造。
  3、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统一、规范购销台帐等票、证内容。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
  4、充分发挥食品检测机构的作用。解决重复检测和检测空白问题,要组织、协调、逐步整合检测资源,发挥好各类检测机构效能。
  5、加强监督检查。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要查清其进货渠道和所有销售场所,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教育和督促企业对已销售的不安全的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
  6、建立和健全和各规章制度。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质量购销档案等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管理方法。
  7、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要积极推进'三绿工程'工作,加快现代流通方式的培育,积极构筑'城乡现代流通网'。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生鲜食品超市,要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安全检测。做好绿色产品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和'放心食品示范店'的评选工作。
  8、启动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综合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建立食品安全专家评估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指标综合评价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
  (四)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加强检查和监督。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要达到90%以上。
  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重点食品商场、超市,使其90%以上的单位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预报机制,采取迅速有效的控制、预防措施,对食物中毒和食品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通报。
  (五)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规章、制度。加快《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并做好组织实施,依法进行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2、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加大食品安全信用宣传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一个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将试点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抓好;二是抓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试点单位的信用知识水平;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程序,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服务体系,在部分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四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构建部门间信息平台,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六)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规范监督管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同时加强对已取得证、照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大案、要案提请公安部门要早期介入,及时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要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人民政府必须对本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把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纳入工作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岛外各区开展'放心食品工程'工作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要与'三农'、同发展共富裕工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务必抓出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并抓好落实。要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对基层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在食品安全经费安排上,要适当向岛外倾斜。牵头部门要发挥好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抓手作用,积极协调,主动服务,通过综合整合现有的行政、技术等资源,提高工作效能。市放心办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制度,做到每月一例会,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抓好调研,把涉及全局性的问题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区、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提出具体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并按照求真务实的精神,抓专、抓细、抓实。
  (三)抓好舆论宣传工作
  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市放心办将在上、下半年各搞一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调动消费者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唤醒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意识。各区要认真做好组织,大张旗鼓地宣传和报道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典型,及时客观地曝光违法案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行业道德和规范,重视企业信用,自觉地建立自律机制。
  (四)加大督查督办工作的力度
  加强督查督办是实施好'放心食品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检查督办的重点是:
  (1)去年工作有待加强的、媒体曝光频率较高的、群众反映集中的区域和问题;
  (2)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问题;
  (3)对工作不力的。市放心办除在黄金周、重点节假日做好专项督促检查外,还要做好明查暗访工作。第三季度前和2006年春节前将统一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的情况进行检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