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教委后〔2006〕7号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委直属单位:
本市今年从6月1日起进入一年一度的汛期。5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2006年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会议回顾了去年本市防汛抗台情况,全面部署了今年防汛防台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部门、各行各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齐心协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确保全市安全度汛。为全力做好本市教育系统2006年防汛防台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提高防灾减灾协同能力
防汛防台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师生生活正常进行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行政首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建立相应的防灾体系和应急机制;要健全本单位防汛防台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工作首问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结合本市大学园区和新校区建设的实际,合理安排好工作力量,实行园区防汛防台联动合作和网格管理,依法争取区(县)政府、街道在“防灾、避灾、救灾”等方面的支持;要以防汛防台工作为主线,全面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隐患,加强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突出各项整改措施的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汛期各项工作安全进行。
二、加强防汛防台设施检查,提高抵御汛台基础水平
针对今年影响华东地区的台风略多、雨水偏多、高温偏多和入梅偏早的气候特点,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抓紧有利时机,全面开展防汛防台基础设施建设的检查,做到“五不放过”,发现问题要提出应对性措施。要立即开展本单位防御重点和薄弱环节的检查,着重对高空构筑物、大树老树、危房工棚、供配电房、地下设施、排水泵房、食堂宿舍、出租房屋、低洼地区等方面的防汛防台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要会同所在地区防汛主管部门,开展对校内河道、防汛墙、避雷设施、抢险物资、水闸等系统的全面检查。对无标准防汛护墙的通潮河道、通潮水闸要加强监控,防止突发性潮水倒灌;要落实本单位防汛防台分级管理和应急响应体系,建立“灾前、灾中、灾后”防控规范,以科学管理提高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
三、采取防汛防台具体措施,提高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各单位要在市、区两级防汛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在完善各项前期准备的同时,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近期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清理各类高空构筑物。对装机时间在2年以上的碟型天线、空调外机,光伏光能设备等室外设施要全面加固;要组织力量加固大树、老树、车棚和烟囱,坚决清理年久失修、弃之不用的广告牌、墙面标志等设施,防止坠倒伤人。
(二)维修排水设施设备。组织力量清理屋顶平台,保证天沟和落水管道通畅;疏通排水管网,清理下水井,确保校区和道路排水畅通;低洼易涝地区应设置必要的贮水井、排水泵和“小包围”,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强化建筑工地防汛防台管理。把校内建筑工地纳入本单位防汛防台工作管理体系,制订有关防汛防台责任协议,要求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塔吊、工棚、脚手架、配电和工地的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确保汛期建筑施工安全。
(四)开展重点部位的防汛防台工作。注重各类地下空间的防雨水倒灌、渗水和防触电工作,提前落实有关预防措施;汛期要加强对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机房等部位的实时监控,防止发生恶性事故。
(五)加强防汛墙安全巡查。有关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防汛墙管理,杜绝防汛墙抢险通道堵塞,堤防开缺和任意系泊带缆情况,发现管涌、渗漏等险情要及时抢修并立即向防汛部门报告。
四、加强预案、预警及信息报送工作,提高防汛防台工作整体协调性
为建立本市教育系统立体型、系统性、网格化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根据“条块结合,信息共享”的工作要求,主动与所在地区防汛部门取得联系,交流工作情况;认真安排汛期值班力量和抢险队伍,开展相应工作培训;关注汛情、雨情和台风情况,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增加防汛防台协同作战能力。
根据《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本市一旦发出三级预警信息(黄色预警信息),各单位主管领导必须到现场值班,各路队伍必须到岗位待命,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负责本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指挥和协调工作;发生险情、灾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区防汛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防止发生信息漏报、误报、迟报和瞒报。
请各单位填妥《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机构人员情况表》后于6月16日之前报我委。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