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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网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1 生效日期: 2003-04-11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通政办发[2003]29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企业上网工程是政府上网工程的深入和延伸,是企业信息化的基础,企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主体。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是我市实现建设绿色工业城市战略目标的关键。目前,我市企业信息化水平较低,为进一步做好企业上网工作,推进我市企业信息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我市从今年起实施企业上网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企业上网能够在更广的空间和领域树立企业的形象,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引导企业建立新的商务管理模式,开展电子商务,能够加强企业和社会之间的信息联系,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企业上网工程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国际竟争力;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利于促进我市工业的二次创业。各级政府和经济主管部门以及各企业要顺应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站在战略的高度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齐心协力做好企业的上网工程。

  二、企业上网工程目标。“十五”期间,力争80%的企业实现上网,70%的企业拥有自己的网站,网上展示交易会、网上信息交流、电子商务等网络应用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三、上网方式。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独立站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在通辽市政府网站(www.tongliao.gov.cn)上采用虚拟主机托管的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和主页。

  四、上网要求:
  (一)各企业上网的有关企业、产品、技术等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具有时效性,要遵守国家有关的信息发布、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
  (二)所有上网企业必须加入通辽市政府网站(www.tongliao.gov.cn ),即:已经建立和将要建立自己独立的网站主页的企业要和市政府网站做链接;不具备独自建立网站主页的企业,要提供相关的材料,由市政府网站统一制作,以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的门户网站的作用。

  五、组织管理。企业上网工程组织实施管理等日常工作由通辽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辽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辽市经济信息中心。

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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