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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3年度全市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指导性发展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3 生效日期: 2003-04-23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赤政发[2003]03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2002年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乡镇企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自治区乡镇企业表彰奖励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抓好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为重点,积极调整结构,扩大开放,继续深入开展“二次创业”,使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增加值66.72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增加值16.41亿元;实际入库税金5.05亿元;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39.55万人。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年全市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要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落实赤党发(2002)46号文件为主线,加快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的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充分发挥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增强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在农村城镇化中的拉动作用;大力开拓农村二、三产业,提高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的主体作用,使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再上一个新台阶。为确保完成全市乡镇企业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03年度全市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指导性发展计划下达各旗县区,请参照执行。
附件:2003年度全市乡镇企业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计划表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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