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呼政发[2004]26号
为了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以优美的市容、市貌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进一步改善广大市民生活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八中以北伊利广场进行园林景观扩建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东起扎达盖河,西至太平街,南起八中,北至太平街小学;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拆迁范围内严禁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凡涉及到拆迁的有关单位要做好各自的债权、债务以及出租等事宜的清理工作;
四、拆迁有关事宜按呼和浩特市有关拆迁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告。 二OO四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