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通政发[2003]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依据国家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卷烟零售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卷烟零售市场管理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卷烟零售开始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正在形成,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在得到有序维护的同时,也为国家的财政收入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随着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卷烟零售点数量的大幅增长,在卷烟零售市场上仍然存在着违规进货,出售假冒烟、走私烟、非法生产卷烟,价格管理不统一,零售点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一些卷烟零售经营者甚至使用不正当手段竞争。这些问题若不加以高度重视,必将会对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必将会使卷烟零售经营者之间的竞争陷入恶性循环,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卷烟零售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我国政府即将批准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了进一步规范烟草行业的发展,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针对当前卷烟零售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卷烟零售管理工作。
二、科学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卷烟零售网点
卷烟零售网点布局规划,是加强卷烟零售市场管理的关键和抓手,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和工商、规划、经贸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科学合理规划卷烟零售市场布局,从源头上对卷烟零售市场的设置进行宏观调控。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初审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新增卷烟零售点是否符合我市卷烟零售网点的布局要求。申请人符合布局要求并具备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固定的经营场所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为其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主营、兼营副食品、糖烟酒的,或经营场所同时经营化工、化肥、农药、油漆等对人体有害和易燃易爆商品等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为其办理零售许可证。
根据我市人口、交通和现有卷烟零售点的分布情况,我市烟草制品新增零售网点的布局调控,原则上综合性商品市场按固定摊位户数限额设置,200户以上的不超过10个,200户以下的不超过5个;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城区街道、集镇不小于100米,乡村不小于200米。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对部分特殊对象(包括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人员;没有职业的残疾人员、烈属;市区营业面积在150平方米、县区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加盟、连锁、便民超市;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酒店、宾馆、餐饮、娱乐场所)的申请进行初审时,可以结合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适当放宽要求。
三、严格把关,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烟草专卖许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卷烟零售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级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依照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者身份证等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对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特殊对象,需要审查有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对申领许可证的非本地户口人员,需审查其户口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在进行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发证机关必须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勘察,并绘制实地勘查图,建立申请许可证档案。发证机关要严格遵守时效制度,在30日内要完成许可证审批;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10日内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发证机关对符合许可证发放条件的申请人,要提供法律法规和经营知识的培训服务,以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经营能力。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要严格审查经营者是否依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形式、经营范围、地域范围从事卷烟经营活动,对凡使用过期、失效或转借、涂改、伪造、出租、买卖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的,一证两点或多点的,三个月未进货无经营能力的,未申报停、歇业的零售户及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暂缓年检或不予年检。
四、加强协调,加大市场执法监管力度
加强烟草零售市场的管理,是综合治理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搞好卷烟市场供应,打击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制售,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确保国家烟草制品税收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真正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定期地组织对卷烟零售市场实施检查,对不符合烟草专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查处,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要积极主动地与公安、工商、海关、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价格、交通等部门加强执法的配合协调,做到整体联动、齐抓共管,把卷烟零售市场的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五、深入实际,积极为卷烟零售户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客户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实施柔性管理,努力做到'一切从客户出发,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对客户负责,一切让客户满意'。一是将诚信理念贯穿于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和卷烟营销管理过程中,广泛开展以'公开承诺、优质服务、诚信管理、执法为民'为主题的'双诚信'活动,不仅要求卷烟零售户诚信经营,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也要诚信管理、优质服务。二是要大力施行双向承诺制,认真履行对卷烟零售户的服务承诺,按照零售户的需求服务到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自我检查,不断改进服务模式。三是要对卷烟零售户实行个性化服务,改进以往施行的同质化服务模式,强化以分值为依据评定星级、分配货源的个性化服务,不断优化客户关系,打造以诚经商、以情服务、以勤获利的卷烟零售市场经营氛围。四是要以《卷烟经营诚信服务记录册》为载体,统一批零双向承诺、服务、监督内容,定期组织双向评估,对服务、管理诚信度进行打分,促进卷烟零售管理方式的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