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价(检)发[2000]33号
各行署、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确定的2000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计划会议精神,继续清费治乱减负,大力整顿价格秩序,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以及国家计委提出的2000年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00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继续清费治乱减负,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开展全区电力价格专项检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各种在电价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精神,积极推动1998年国务院提出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用三年时间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即“两改一同价”的改革进程,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改善消费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按照国家计委价检司的统一安排,在全区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对象是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地方电力企业、转供电企业和各级政府及其“三电办”、农村电管站等单位对工业用电、居民用电和农村用电等各类电价的执行情况,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明令取消的基金(资金)、保证金、附加费等贯彻落实情况。
2、开展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检查。当前是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凭借权力、地位向企业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企业负担过重。反映十分强烈,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特别是一些公安部门近年来乱收费的名目很多,金额较大。国家计委决定下半年将会同监察部、公安部在全国统一开展公安部门收费专项检查。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全区统一开展的对公安部门收费的专项检查,要加强领导、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加大力度、注重协调、取得成效。
3、开展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复查。重点核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下发以来,国家计委、财政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分期分批公布取消、合并或降低标准的各种收费项目、基金(资金)和附加(费),是否真正得到严格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减轻企业负担落到实处,这是今年清费治乱工作的一个重点。根据我区情况,今年将重点对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开展中介服务收费检查。近几年,随着中介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中介服务乱收费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既加重了企业负担,又妨碍了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的安排,今年我区要对社会反映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进行检查,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农村价格监督检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开展涉农收费检查。当前农村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情况依然严重,在农民收入增长减缓的形势下,一些地方农民的负担反而有增无减。减轻农民负担,就是相对提高农民收入,对提高农民购买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国内需求都具有重要意义。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对涉农收费检查作为主要工作职责,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反映强烈的乱收费检查,并适当增加检查频率,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收费、医疗、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建房用地等涉农收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税费整改和经济发展。
2、开展粮食价格检查。2000年,国家将按照有利于促进粮食结构调整的原则,完善粮食收购价格政策,适当调整以保护价收购粮食的范围,适当降低市场销售不畅的劣质品种粮食收购价格。配合这项改革,在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继续抓好粮食价格检查,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扩大消费
1、开展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检查。由于征地、拆迁、建设、出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收费过多过滥过高,造成房价居高不下,制约了住宅业的发展。因此,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检查,促进居民购买住房,使住宅业尽快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既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要求,也符合居民消费意愿。当前,无论在义务教育阶段,还是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的情况都比较严重。今年我区中小学和高校的学杂费标准还要调整,因此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收费和高校收费的监督检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3、开展旅游行业价格检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务院新颁布的公民休假制度的实施,旅游已成为一个新的消费热点。但是,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混乱,不正当价格竞争、质价不符、欺诈宰客、牟取暴利、搭车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在旅游行业时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旅游者投诉举报增多。为了保护居民的旅游热情,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计委和国家旅游局决定开展全国旅游价格检查。结合我区的旅游季节,全区开展的旅游行业价格检查,拟安排在6-9月间,采取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要做好宣传,大力整顿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重视价格投诉举报,查处涉及旅游市场的各种不合理收费,规范旅游景点的价格秩序,促进我区旅游业健康发展。
4、大力推行明码标价制度。结合修订《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选择民航、交通、邮电、旅游等重点行业推行明码标价标示规范,在首府银川市建立一批明码标价示范店、示范街、示范市场,强化对市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查处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整顿消费环境。
(四)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高价格举报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价格举报工作的规定》,健全价格举报工作机构和网络,完善价格举报制度。
继续发挥职工价格监督组织的作用。已经依法委托职工价格监督组织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地方,要统一领导、整顿组织、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对于尚未委托或不符合委托条件的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按规定抓紧办理授权委托,或采取其它形式使其继续发挥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作用。
(五)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规范行政处罚,一要依照法定权限办案,二要依照法定程序办案。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价格行政执法活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作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决杜绝重实体、轻程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顶住压力和干扰,作到铁面无私,执法如山。要坚持和完善集体审议案件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采取下查一级、联合办案、交叉检查、对重大案件公开审理、舆论曝光等形式,加大执法力度。
要建立健全价格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继续开展以案卷考核评比为主要内容的层级监督。推行评议考核制度,制定《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公开价格监督检查政务。
(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提高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工作。注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监督检查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监督检查体制。通过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进一步提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新办法。
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探索强化考核、考试的途径,试行物价检查所长任职资格和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执业资格考评办法,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倡导学习上进的风气。充实法律、财会人才,改善队伍知识结构。
继续做好创建基层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工作。按照国家计委制定的标准,结合我区情况制定了自治区级创建基层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标准。在达到自治区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标准后,才能推荐参加争创国家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的考核、验收。地、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应制定本级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标准,力争在二至三年内使辖区内的基层物价检查所全部达到地、市级或自治区级规范化标准,在三至四年内使全区基层物价检查所全部达到自治区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标准。努力稳定价格行政执法队伍。要深入学习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先进人物事迹,提高广大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机构改革中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争取各级政府对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要采取切实措施,在可能的条件下,积极改善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调动和保护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努力做好我区2000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