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云价函字(2000)6号
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
你们《关于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云南班)收费的备案报告》和《关于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收费的报告》收悉。经请示国家计委价格司同意,并结合我省党委系统办学的实际,经研究,现对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举办的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云南班及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具体收费标准
1、新生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生50元。
2、学费收费标准
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举办的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云南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教材费按实际书价计收。
二、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前必须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或变更手续,自觉接受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规定从2000年招生时开始执行。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现已在校的老生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