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银川传输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22 生效日期: 2000-03-22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宁价(经)发[2000]67号
自治区长途电信传输局:
  你局《关于银川传输物业有限公司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2000]宁传局字第026号)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宁价经发[1999]50号)的精神,结合一年来物业管理服务的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继续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银川传输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暂行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经发[1999]34号)文件执行。
  二、接到此批复后,须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变更《宁夏回族自治区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