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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06 生效日期: 2001-07-06
发布部门: 云南省计委
发布文号: 云计收费(2001)568号
昆明理工大学:
  你校《关于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昆理工大[2001]教字90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收费标准的函》(云教计[2001]67号)审核意见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我省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0]137号)中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津桥学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此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院可根据不同专业的设置和生源等情况适当下浮。学院最终执行的各专业收费标准应报我委备案。教科书由学院按实际书价代学生统一购买。
  二、住宿费按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生自愿参加国际考试的,国际考试费按英华美总部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国际考试。
  四、津桥学院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前到省计委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依法纳税。自觉接受价格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2001年秋季招生时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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