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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认真执行亮证收费的规定,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0号)、《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办法》(云价费发[1995]282号)和《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换发〈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及做好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云价费发[1998]12号)的规定,下述单位的《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已经县级及其以上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审验合格(共计123家 ),现公告如下:
漾濞县物价局审验收费许可证号为:滇价费大漾证字[1998]第*.*号(下列编号为收费许可证顺序号,共34家)
弥渡县物价局审验收费许可证号为:滇价费大弥证字[2001]第*.*号(下列编号为收费许可证顺序号,共2 家)
剑川县物价局审验收费许可证号为:滇价费大剑证字[1998]第*.*号(下列编号为收费许可证顺序号,共6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