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价发[2002]46号
银川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举办银川市中小学人事干部管理信息化培训收费的函”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1992]1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银川市中小学人事干部管理信息化培训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复函如下: 一、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140元(含计算机培训),授课时间不得少于32课时。
二、资料费按所发资料成本收取。
三、收费前须到我局办理《行政事业性临时收费许可证》,使用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监制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收费,所收费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上缴财政专户管理,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