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价费发[2002]166号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中报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新增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报告》(宁质技监发[2001]131号)收悉。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建住房[1999]295号)规定,为保证新建筑产品的质量,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以宁财(综)发[2001]1136号文件批准立项,同意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在对塑料管材管件等新型建材产品进行检验时,可以收取检测费,现就试行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塑料管材管件等新型产品检测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本批复标准为最高限标准。凡属自愿委托性质的检验,可在本规定标准以下,由委托与被委托双方自愿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是新型建材产品检测收费的主体,检测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程序进行检验,不得随意增加检验环节、程序多收费,也不得减少必要的检验环节、程序或者不检验收费。收费时,需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函自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新增检验项目收费标准表
附件: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新增检验项目收费标准表
产品名称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单位 标准
塑料管材.管件 1 制样费 项 200
2 外观 项 30
3 规格尺寸 项 40
4 密度 项 150
5 维卡软化温度 项 250
6 烘箱试验 项 150
7 纵向回缩率 项 150
8 落锤冲击试验 项 300
9 项 250
10 液压试验 20℃/1h 项 300
11 20℃/100h 项 面议
12 60℃(82℃)/10h 项 700
13 80℃/60h 项 2000
14 80℃/170h 项 面议
15 95℃/22h 项 1500
16 95℃/165h 项 面议
17 95℃/1000h 项 面议
18 爆破强度 项 230
19 工作压力 项 180
20 连接密封试验(20℃/1h) 项 300
21 拉伸屈服强度 项 180
22 断裂伸长率 项 180
23 环刚度 项 180
24 扁平试验 项 180
25 管环径向拉伸力 项 150
26 吸水性 项 150
27 坠落试验(0℃) 项 100
28 凝胶含量(交联度) 项 300
29 层间粘合强度 项 100
30 腐蚀度 项 100
31 二氯甲烷浸渍试验 项 120
32 耐丙酮浸泡 项 80
塑料板材 1 密度 项 150
2 拉伸强度 项 150
3 冲击强度 项 120
4 落球冲击强度 项 150
5 维卡软化温度 项 250
6 加尺寸变化率 项 120
7 腐蚀率 项 100
暖气片 1 规格尺寸 组 40
2 外观 组 30
3 耐压试验 组 200
结构砼 结构砼强度-后装拔出法 组 500
结构砼强度检测 项 900
砌筑砂浆 砌筑砂浆-机械贯入法 测区 500
金属焊缝超声波探伤 1 金属焊缝超声波探伤 m 200
2 金属焊缝超声波特殊金属 m 220
3 金属焊缝超声波焊接球节点 m 200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检测 m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