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的决定

状态:被修正 发布日期:2002-07-25 生效日期: 2002-07-25
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了深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 5·31”重要讲话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依法治省,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到地方立法中,使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云南各族人民的意愿,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推进民主立法的进程,特作如下决定:   一、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可以提出需要地方进行立法的项目,并将项目名称、主要理由及相关资料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立法的项目,对项目提出者给予奖励。
  二、公开征集地方性法规草案稿。经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的立法项目或法规草案,凡属重大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在《云南日报》发布,请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法规草案稿或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论证、评选,并择优选用。法规草案稿或重要修改意见一经选用,对提供者给予报酬。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