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3]2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发[2002]60号)以及《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省政府2002年第200号令)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全面推进农村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加深对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用先进的农机装备武装农业,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改造农业。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发展农业机械化,可以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力,使广大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加快农村的小康建设。
近几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截止2002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63万千瓦,平均百亩拥有农机动力36千瓦,主要农作物生产的综合机械化水平为78%。农业机械化的不断发展,对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与省“十五”农机化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相比,我市目前的农机发展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农机装备水平还不高,地区之间农机化发展不平衡,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实现“两个率先”的整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以更大的信心和决心,以更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二、加快发展,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我市农机化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随着全市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我市农业发展的总体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机化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情况,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新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主攻方向。
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农机化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两个率先”总揽全局,紧紧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组织实施“兴机富民”行动计划,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加快农机科技和机制创新,积极推动农机装备结构性调整,完善基层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强化依法管机,确保安全生产,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要工作任务是要围绕农村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机械的装备水平;围绕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林牧副渔业中特色农业和主导产业的农机化水平;围绕绿色南京建设,提高机械化造林营林和管理水平;围绕富民强市的总要求,提高农民收入中农机为农民增收的份额。到2007年,使我市的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90%,农民人均增收来自农机化部分五年增加达100元。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农机工作要紧紧围绕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主导产业的发展,以全面提高农机化水平为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发展。
要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引进示范和推广。不断拓宽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域,本着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效益的要求,大力引进示范和推广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及水利、农田基本建设等农村经济活动所需的各类新型适用农业机械。要把各类农业示范园、产业基地和农业农村重点工程作为引进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窗口,积极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农机化发展的特点和要求,不断明确农机化发展的工作重点。要重视和加强农机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南京地区的科技优势,积极引进和吸收国外农机化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和管理经验,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中心的产、学、研联合的农机技术创新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经济活动中急需的紧缺农机产品的关键技术装备。要切实加大农机科技培训力度,从使用入手,不断提高农业装备的使用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农业装备的使用效益。
要加快农业主导产业的机械化生产步伐。紧紧围绕全市农业结构调整确定的五大主导产业,加强农机配套,大力推广新型适用机械,努力实现生产、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的全程机械化水平。林业生产要结合绿色南京行动计划,加快机械造林、营林步伐,大力推广打洞机、起树机、园林修剪机、苗木植保机和林木加工等机械,不断提高绿色南京的机械化水平。蔬菜生产要重点突出设施生产机械和无公害基地建设的机械化生产能力,重点推广使用田园管理机械,移动喷灌和微喷(滴)灌机械和清选分级包装机械等。畜牧业生产要重点提高奶牛公寓建设标准,加大牛粪无害化处理的力度,推广使用挤奶器及饲料加工机械。水产品生产重点推广使用投饵、增氧和清淤等机械。同时要大力推广农产品加工、保鲜贮藏和包装机械。按照省里有关要求,实现水稻机械化种植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农机化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地要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大力推广水稻高性能机插(播)机械、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和技术,积极引进推广粮食烘干、精米加工和分级包装机械,加快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确保我市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逐步达到40%以上、机械化收获水平达到85%以上。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现有农机装备的更新改造步伐,提高现有农机装备的完好率和管理水平,提高使用效益。
四、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
各级基层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年来,各级农机管理推广机构在先进农机装备和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提高广大农民素质,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存在农机推广和服务机构管理体制不顺,保障措施不到位,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为了稳定基层农业(农机)推广机构,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对基层农业技术(农机)管理推广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政策和措施是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省政府2002年第200号令)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处理好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切实加强基层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稳定和加强公益性、放开经营性的思路,加快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改革。要依法稳定和加强公益性农机管理推广服务机构和技术骨干队伍,增加对公益性农机管理推广服务体系的经费投入,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挤占和平调乡镇农机管理推广服务机构的资产。要积极研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新型农机推广服务体系,采取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综合性服务与专业性服务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建立起以农机推广服务事业单位为主体,农机服务组织、专业协会等为补充的,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新型农机推广服务体系。要有重点地扶持一批乡镇农机站加强建设,主动参与市场竞争,拓展服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扩大辐射能力。大力发展农机专业户及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将重点扶持发展100个农机专业服务组织、1000个先进农机(农业)大户,提高农机的社会化服务能力。
五、广辟渠道,进一步创新农机化投入机制
实现农业机械化,关键是进一步多渠道增加对发展农机化的资金投入。要逐步完善以国家投入为导向,农民(联户)投入为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和信贷投入为补充的投融资机制,加快农机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各级地方政府都要设立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基金。市政府已设立农机化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农机的推广、培训、监理和安全生产,各郊县政府也要设立相应的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要继续增加对农机化发展的投入,在农业三项工程等支农专项资金中,要切块安排用于农机化的发展,对各级所属农机化事业单位的事业费要予以保证。要继续实行对大中型新式农机具进行推广和更新补贴的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农机化资金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农机市场投入机制,鼓励各类企业、事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经营农业机械。要积极开展大中型农机具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农民发展大、中型及新型适用农机具,努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机投入机制。
六、依法管理,进一步抓好农机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农机的法治化管理。切实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农机行政执法和监督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农机工作依法管理水平。
要加强农业机械技术质量监督和安全认证工作,建立有效的农机产品监督和营运机制,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可靠性。要严格农机产品市场准入规则,推行农机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严格农机产品鉴定和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严格实行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制度,建立和推行农机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依法加强对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检审率。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农机、经贸(经委)、安全生产监督、公安、交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坚决取缔“黑机非驾”和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商)品等不法行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围绕市场,进一步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
农机服务工作要主动依托和适应市场,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要以农机(农业)示范园区,无公害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资”农业项目及种养大户为阵地,实施农机的配套和服务,走产、加、销、营一体化的道路。积极支持和鼓励集体组织、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广大农民从事农机跨区作业,不断开拓新的跨区作业市场,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跨区作业秩序,提高农机的使用效益,使农业机械真正成为致富农民的一个产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省、市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对从事及组织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各级农机推广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农机的社会化服务,深入乡村一线开展经常性的农机技术指导、培训、监理等科技推广服务,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农机化政策和安全生产法规及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基本知识,促进农村的科技进步,加快农机服务的产业化步伐。
八、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
农机工作事关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大局。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农机化工作真正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农机化的领导,要从当地实际,认真研究确定本地区农机化发展的重点,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和保障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积极为农机化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各级计划、财政、经贸、科技、公安、交通、工商、质量监督、农林、农机、水利、金融等部门要认真贯彻有关农机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农机化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全市农机化进一步加快发展,确保全市农机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